这两天,一条前火箭少女成员Yamy控诉原生公司老板的微博,让“职场PUA”这个词上了热搜。
PUA是英文Pick-up Artist的缩写,字面意思看是“搭讪艺术家”,其实指的是在男女交往过程中,利用一定的心理学技巧,对异性诱骗洗脑,使之完全服从服务于自己;到了职场上,就是领导对下级员工的一种精神控制,而这种精神控制,往往是通过贬低员工,施加各种威压打击其自信来实现的。也因此,不乏有员工身患抑郁甚至极端自残。
值得注意的是,“职场PUA”与过去将异己员工打击排挤甚至打入冷宫不同,一些遭遇PUA的员工,反而是能力较强、被公司重用的骨干员工。究其原因,是有的管理者认为,只有员工完全服从于自己,企业才能取得最大效益,而让员工服从于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从精神上打击他或她,使之丧失自我。
事实上,这种另类的管理方式很不咋地,甚至可以说很变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全体员工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精神上的压迫不仅侵犯员工的正当权益,对其个人、家庭带来负面影响,也压制了他们的创造力和能动性。试想,一群唯唯诺诺、丧失自我的员工,又岂能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里发挥作用创造价值?!
很多时候,员工无法选择管理者,一旦遇上有“职场PUA”倾向的企业领导,一方面要及时与家人、朋友沟通,疏解心理压力,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中对于不合理要求和涉及人格尊严的言语攻击勇敢说“不”。要知道,侮辱员工不仅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甚至涉嫌触犯刑法。当然,有关工会组织对于“职场PUA”现象,也绝不能袖手旁观,及时有效维护好职工的身心健康权益,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