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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了首批民航不文明旅客名单,3名旅客被“记录在案”,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两年。这3名旅客,均在搭乘民航班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这是自2016年2月1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中航协公布的第一批不文明旅客“黑名单”。
3名旅客首进“黑名单”
据了解,在首批被记入“黑名单”的3名旅客中,乔某属于“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其在飞机下降阶段违规使用平板电脑,且不听从机组人员多次劝阻,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另一名旅客邓某则属于“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其在安检时被查出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有牛奶,邓某拒不执行安检规定并将牛奶砸向工作人员和安检X光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拘留10日的处理。此外,旅客高某因不满所乘航班延误,将航空公司处理旅客安置问题的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依据相关办法,乔某和高某被列入记录1年,邓某被列入记录两年。
《办法》指出,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主要分为十一类,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的不当行为。
旅客有异议可申诉
《办法》明确,中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已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但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两年,记录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航协提出申诉,中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作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中航协表示,《办法》自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谈及该办法时都纷纷点赞,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能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航空运输安全,同时也能起到很好的预防和震慑作用。此次首批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发布,标志着该项工作真正进入常态化实操阶段。接下来,中航协还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记录公平公正、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使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莫让有理变违法
其实,制定“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民航业并不是首家。2015年5月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共有17名游客被国家旅游局纳入全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案例中,其中就有12人因“大闹航班”而上榜。
由此也不难看出,在游客旅行的过程中,民航业成为了不文明出行的重灾区。此后,国家民航局与旅游局签订了《关于加强文明旅游工作促进行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中航协颁布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航集团、春秋航空这5家国内航空公司,也同步联合发布《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正式对“任性旅客”说“不”。
不过,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乘客会有哪些惩戒或限制,目前均无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黑名单”制度意在发挥震慑作用,但由于缺乏相应处罚措施,约束力不强。目前,实施旅游“黑名单”仍有法律方面的短板,因此不论是航空公司还是旅游机构,对“黑名单”上榜者只能采取“软抵制”。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曾表示,一些国家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而且执行很严格,一旦在航空器上发生不文明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涉事旅客马上就会被“请”下飞机。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比较尴尬。
有专家指出,目前旅游“黑名单”和民航“黑名单”制度在逐步建立,现阶段硬约束力还不够。不过,随着未来相关法律不断完善,对“黑名单”上不文明乘客的惩戒会越来越严,此外,随着个人信用记录的不断完善,不排除这些旅客的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因此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务必做到依法依规,遇见问题也必须依法维权,莫让有理变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