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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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辽宁省总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

2020-04-15 14:03:50

   辽宁职工报讯(记者金雅银)为提高广大职工身体素质,辽宁省总从4月开始,在全省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奋斗有我”“迎小康·健康行”全省职工健身活动。

  省总提出,各级工会通过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树立职工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在职工中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工会要因时因地因需开展职工身边的健身活动,组织引导职工坚持每天运动10分钟,增强职工体质。

  各级工会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地就近”原则,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职工健身活动。要支持企事业单位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活动成果惠及更多职工,引导、服务、规范职工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分层分类引导活动开展,丰富和完善职工健身活动体系。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行业体协、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此次活动从4月开始贯穿全年。

来源: 辽宁职工报
编辑: 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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