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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晓:超越个案思维更好保护未成年人
//m.auribault.com2014-01-2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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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站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时期的角度,去审视和发现那些可能对未成年人权利造成普遍伤害的问题,寻求更长远的解决之道

    近日,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上传来消息,有关部门将考虑推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的对接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法律程序剥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实例看,我国在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的形势不容乐观。究其原因,监护人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目前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多种情况下,原本应该是未成年人成长护佑者的监护人往往成为了侵权者,其背后的原因是复杂深刻的。

    在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虽然有关于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力度也不够,被认为偏软。此外,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未成年人如何安置也是一个问题。此次会议提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的对接机制”,这无疑将会在防止监护人侵权方面提供十分有利的法律保障。但是,无论对于立法者、执法者还是普通公众而言,在监护人侵权以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上,还需要跳出那些具体个案,用更为整体、全面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正如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此次会议上所言,“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共同推进,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法治体系。未成年人法治建设必须注重顶层设计”。

    现在,一说到监护人的问题,很多人要么很自然就想到了轰动一时的李某某案,将其视为家庭教育缺失的范本,要么眼前就闪现出一些监护人虐待甚至残害子女的凄厉画面。这些个案固然发人深省也亟待法律扭转,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权利维护而言其普遍意义并不显著,这已经为一些业内专家所深入讨论过。

    实际上,在监护人不作为或者缺位的问题上,留守儿童就更加值得关注也更具普遍意义。这一群体不仅人数众多,其犯罪问题也令人忧心忡忡,放在整个社会转型期来考察,也属于很有代表性的突出问题。

    在监护人侵权的问题上,各地陆续都出现过一些未成年人因为作业压力过大而自杀的悲剧。某地一位女孩写给自己母亲的歌词上传到网上之后迅速走红,道出了广大未成年人的心声:“给我放个假,好吗?妈妈,我的压力真的好大……”这与当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升学入学一潭浑水的状况密不可分,大部分家长不得不迫于整个教育环境的恶劣趋势而与学校一起,对子女施加更强大的压力,有意无意成为侵权者。相比毒打、饿死子女之类的极端行为,这类现象要常见得多,更因其与教育整体的“恶”紧密结合,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为广泛且深远。

    法律酝酿对失职父母“亮剑”,无疑将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国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已经超过二十年,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未成年人尤其是弱势未成年人的权利边界还比较模糊。曾有新闻报道称,某地安排大量学生在雨中等待领导到来,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其他版本如学生在雨中为领导表演,人们通常会对权力的嚣张感到气愤,但对于其侵犯未成年人权利并应追究责任方面则谈论较少。

    因此,无论是监护人还是事关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其他问题,都需要超越个案思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不断深化认识。从宏观来说,需要站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时期的角度,去审视和发现那些可能对未成年人权利造成普遍伤害的问题,寻求更长远的解决之道;从微观来说,应该深入关注那些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及其细节,通过相关法治建设的推进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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