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题: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农民工工资清欠调查报告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
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份基本保障。
年终岁末,农民工是否按时足额拿到了应得的工资?欠薪的深层次原因在哪里?对欠薪“顽疾”国家将从哪些方面予以根治?新华社记者近日在全国进行了调研采访。
利剑出鞘,清欠在行动
12月初,天津东丽区融创融园建设项目工地现场,十几名农民工正在做绿化抹灰的收尾工作。
不远处,工地办公室,桌上摞着一大沓现金。出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工长覃义正替手下7名农民工领回此前被拖欠的工资20.3084万元。
被欠钱的农民工早已离开工地,忙碌在天南地北。中建三局融创融园项目负责人王飞飞连声致歉,下面分包在与总包进行结算时出现问题,致使部分农民工没有及时拿到工钱。现在,由总包方中建三局先行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从接到投诉线索到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天津市东丽区住建委和东丽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用了4天。前来督办案件的天津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于洋说,天津市正全面推行“五四一”工作法,通过组织在建项目签订“零欠薪”承诺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实行总包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从源头杜绝欠薪行为。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各地紧张推进。
各地派出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排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领域的欠薪问题,对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支付等情况进行排查。
“铁腕”治欠,部门联合,利剑出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积极构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有效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据初步调度,冬季攻坚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各地共处理欠薪案件6654件,共为8.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7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5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0件。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欠薪综合治理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多方合力,共织“保障网”
“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1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如此强调。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逾2.88亿人,平均年龄已达40.2岁。改革开放40年来,他们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从2003年底起,我国开始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猛药去疴,重典治欠,十几年来,一道道欠薪“高压线”拉起,扎紧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织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
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号文件《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201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今年9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18年度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10个地区为A级,19个地区为B级,3个地区为C级。考核等级为C级的有关省级政府负责人受到约谈。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被欠薪农民工比重从2008年的4.1%,2013年的1%,下降到2018年的0.67%。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查处的欠薪案件、拖欠金额及涉及人数3个指标近年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清欠治理的力度越来越大,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李新旺说,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有效保障了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