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会规划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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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工会

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打造方便快捷的法律维权服务网络

江苏工会规划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

2019-09-24 07:22:10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针对劳动关系矛盾多发易发现状,如何建立健全各级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方便快捷的法律维权服务网络,及时调处劳动争议纠纷,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总工会日前制定了《2019~2023年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实体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规划》。

  该规划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实体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基本涵盖职工法律维权需求,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监督、协商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维权服务。具体要求为:

  建设“六有”阵地。做到有固定接待场所、对外醒目标牌、必需办公设备、规范援助流程、调处制度台账和经费保障措施等。

  落实五项服务。法治宣传,在阵地可见“法治读书角”、预约有“法治微讲堂”;法律咨询,在阵地可与“律师面对面”、上网有“专家一线通”;法律监督,反映问题有交代、预约“法律体检”能上门;协商调解,既可参与大调解表明工会主张,又可协调第三方化解争议纠纷;法律援助,联合政府法律援助确保协调解决,工会托底应援尽援。

  打造三支队伍。充分发挥好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和工会监督调解人员队伍在法律援助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两项机制。健全工会“一体化”平台,“一站式”解决职工利益诉求;完善与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援助快捷通道,促进纠纷快速化解。

  形成“半小时服务圈”。把援助触角延伸到职工身边,使职工进一扇门、打一个电话或点击一次网络,就可以享受到工会全程法律援助服务。

  江苏省总要求县(市、区)以上工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同级工会预算。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 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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