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市总工会“四方联动”打造职工法律援助“朋友圈”-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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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苏海安市总工会“四方联动”打造职工法律援助“朋友圈”

2019-07-19 16:17:46

  中工网讯 7月17日,江苏省海安市总工会、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召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四方联席会议,回顾一年来海安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全市劳动关系状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新方法。

  一年来,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值班人员共接待来访困难职工500多人次,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0余件,胜诉率100%,为困难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78万元。

  近年来,海安市总工会针对维权案件中少部分企业主在调解或劳动仲裁时缺乏理性,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甚至出现缠讼、滥讼的现象,积极构筑法律援助“朋友圈”,将司法、人社、法院等社会法律资源与职工维权需求对接起来。海安市总工会联合司法部门,成立海安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在海安市人社局、市人民法院接待大厅设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定期安排职工法律服务律师驻职工援助服务站值班;同时,四部门建立了通报会商、监督援助、快捷处置等工作机制,保障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近期,四部门还将从三方面加大密切配合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援助维权联动机制,推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四部门将加强律师维权队伍管理,对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进一步提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人社、工会和司法部门选择一些劳资矛盾较多的企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定向体检”,及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海安市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建立“四快”机制,促进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化解。(冯婧)

来源: 中工网
编辑: 孙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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