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全程当好职工维权路上的代理人-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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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濮阳市华龙区探索“工会主代、人社主办、司法主援、法院主审”职工维权部门联动机制

工会全程当好职工维权路上的代理人

2019-06-04 07:44:12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董君亚 张俊达)今后,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的职工在维权过程中都能得到工会“全程帮”的服务。这主要受益于由华龙区总工会、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4家单位共同探索建立的职工维权新路子,通过设置“一庭一室”及8项保障制度,推出“工会主代、人社主办、司法主援、法院主审”的职工维权部门联动机制。

  “目前,涉企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多,法院压力大,且劳动争议案件有其自身特点,多数情况下并非‘案结事了’。”华龙区法院院长荣延平介绍说,依托在华龙区法院设置的“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和在区工会设置的“劳动争议调解室”,“一庭一室”积极引导劳动者选择非诉讼渠道化解纠纷,更加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工会作为职工“娘家”参与其中,对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和提升职工满意度有独特优势。

  依托“一庭一室”,还同步建立了工会参与调解制度、联合督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8项保障制度。

  以工会参与调解制度为例,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方式化解争议,法院可委托工会依法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工会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与此同时,通过联合督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可以实现有关劳动争议的预警联动工作常态化,把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小争议在基层调处,避免小事拖大,确保了九成以上的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工会主代,就是在职工维权工作中全程当好代理人、代言人。”华龙区总工会主席李自掌解释说,在职工维权部门联动机制中,从初始阶段的证据搜集,到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再到法院开庭审理,工会作用贯穿维权始终,力争不让职工在维权路上“单打独斗”。

  在华龙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里,详解维权联动机制具体运行程序的《职工维权联动机制示意图》十分醒目。“这张图很清楚,看了就知道维权走到了哪一步。”现场的一名职工说道,有了这张流程图,能少走不少“冤枉路”。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 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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