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 郝赫)“经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数由2016年底的345.58万户下降到2019年初的93.27万户,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线的贫困职工由125.2万户下降到35.96万户。”记者从7月30日召开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工会集中力量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一大批困难职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全国总工会制定出台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解困脱困工作的总体目标、五类困难职工群体。随后,31个省级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制定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施意见,15个省级工会成立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
对标致困原因、个人情况、家庭状况,各级工会精准施策,采取了“四个一批”解困脱困的具体举措——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仅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各级工会就走访摸排困难职工家庭439.9万户次。
在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各级工会加强了工会帮扶与社会救助体系的有效衔接,特别是每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15亿元,对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常态化帮扶救助。同时,强化责任落实,普遍建立了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机制,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推动任务层层分解、对接到户、责任到人。
各级工会的努力为城市困难职工的生活带来了显著改变。据统计,2013年至2018年的5年间,已有87.5万户困难职工通过再就业和创业扶持实现脱困,18.2万户困难职工通过落实社保待遇实现脱困,12.8万户困难职工被纳入大病保险范畴,23.8万户困难职工疾病得以治愈,9.6万户困难职工被纳入低保救助保障,29.6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成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