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下发。《意见》提出,青海工会要建立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制度,以进一步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力争实现对全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的全覆盖。
根据《意见》,青海工会将围绕“到2020年人均纯收入在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下的贫困职工全部实现脱困”的目标任务,通过领导带头、上下协作,聚焦问题、精准发力,确保联点地区(产业、单位)城市困难职工如期实现解困脱困。
据介绍,青海省总、各市(州)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联系工作的领域,各选择1~3个困难程度深、解困脱困难度大的县(市、区、行委)、产业、单位作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县级及县级以下地方工会、产业工会、直属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也将选择1~3个所属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
《意见》明确,工会干部要到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了解实情、听取意见、解剖“麻雀”,与基层单位、职工群众、困难职工家庭共同研究探讨解困脱困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基层工会遇到的难题。
据了解,全省联点的工会干部每半年需向本级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一份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联点地区(产业、单位)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情况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