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尹文卓 王鑫)今天上午召开的2019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上,全总权益保障部巡视员栾樾表示,前年职工状况调查中带薪年休假数据显示,真正能够享受的并不多,说明这项制度在实际贯彻落实中有短板,与法律规定和广大职工的期盼之间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栾樾介绍,全总分析三种原因导致这项制度难以落实。用人单位不让休息,一些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了减少成本限制休假,不给职工提供安排。有的企业为提高竞争能力,或处于生产旺季,市场营销比较好,考虑到如果安排职工休假可能影响市场、影响效益,所以不让休。职工不敢休或者不愿意休。在我国一些企业甚至一些事业都有“5+2”、“白+黑”的加班文化,老板不休、干部不休,普通的劳动者也不敢,怕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或怕失去岗位。许多企业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往往他的收入与他创造产品数量有关,所以只能延长工作时间来获取更多的收入。法律监督不够,有待完善。虽然有法律规定,制定了条例,有一些办法,但是实际执行情况落后这些规定和办法。由于现在的违法成本比较低,职工维权力度比较难,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约束。劳动部门对这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并且一些企业工会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不够。
栾樾表示,现在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最大限度推动这项制度能够有效实施。提升维权能力,要积极开展对劳动标准、劳动定额以及休假问题的研究,推动企业建立合格的用工标准和劳动定额,要保证职工的休假权利。现在企业都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我们鼓励,要积极推动把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纳入到集体协商的范围,要成为集体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用制度的框架固化下来,推动、督促企业履行相应的法定责任。推动执法检查,推动对带薪年休假执法检查,推动有关劳动部门把带薪年休假的问题纳入到劳动监察的范围,对各个单位执行情况、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既不执行、不安排职工休假,也不给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加大对其处罚力度。要加大宣传的工作,扩大宣传的声势,让企业感受到这种法律的责任。要倡导劳逸结合的企业工作文化,提高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解决自己不愿意休的问题,进而形成全社会尊重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