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工会-中工网
首页 学习 时政 看点 工事 全总 工会 评论 权益 视频 财经 企业 就业 民生 国际 军事 理论 汽车 健康 人物 书画 摄影 旅行 文化 公益 教育 娱乐 体育

中工工会

职工之声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2019-07-02 11:11:26 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随着盛夏的到来,中暑也进入高发期,虽然对“中暑”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职业性中暑”,更不知道“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什么是“职业性中暑”?

  “职业性中暑”是指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也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常见发生中暑的作业包括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炼、炉窑等;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深矿井作业;夏季露天作业,如建筑、施工、农田劳动、环卫等室外作业;夏季高强度作业,如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等。

  工伤如何认定?

  申请工伤保险需要进行一个认定程序。因此,劳动者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时候,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才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深圳就曾有过先例:物流公司装卸工小李在公司无空调、无风扇、散热差的仓库分拣过程中突然晕倒,送医院诊断为中暑。小李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了申请,专家组根据小李提供的资料,诊断他为“职业性重症中暑”,随后小李所在的公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终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

  预防“职业性中暑”,工会要担当

  当然,与其事后争取补偿,不如防患于未然,防止中暑才是最关键的。

  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切实把服务和保障职工健康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职工的人文关怀,更好地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包括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加强对高温、高湿、露天作业等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等。《通知》重申,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来源:新华网、《工人日报》等)

编辑: 尹文卓

图片新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中国工会普法网|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中国职工教育网|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