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要评估、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退出的退出、该改进的改进,另一方面要探索更加科学的激励手段和考核制度,将日常考核、民意考评结合起来,以实绩论英雄,以实效论功过,让基层减负年的“红包”惠及所有基层干部,给形式主义加上“紧箍”,给基层治理加油助力。
据《新华每日电讯》3月20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目前,安徽、四川、湖北、浙江等多地已出台文件,要求严控“一票否决”事项。
“一票否决”作为一项干部考核制度和方式,为突出政府在某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在特定历史时期和某些治理领域发挥了不少正向作用。比如,在“一票否决”制的倒逼下,一些地方、领域长期存在的“拖、躲、绕”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整治,一些民生重点、难点问题受到了格外重视,一些干部的懒散慢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等等。这些都值得肯定。
然而,伴随“一票否决”制的广泛推行,这个有用管用的方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跑偏。其中比较严重的,是一些地方的“一票否决”制被泛化和滥用。从最初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慢慢延伸到教育科研、物价涨幅、城镇建设、税费征收、招商引资等一般性事项,几乎涵盖了社会治理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票否决”仿佛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久而久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级压一级,层层推基层,每一个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签订“一票否决”事项责任状,个别地方一年动辄签订几十个。这对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而言,无疑是背上了沉重的“大山”。“物以稀为贵”,“一票否决”的事项少,自然能分得清主次,加倍重视,努力推进,而多了呢,恐怕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是“虱子多了不愁”,就算能做到平均用力,效果也未必好。
一个出发点正确、实践中有用的工作方法,被滥用泛化,甚至走向了反面,不仅给基层增加了负担,给形式主义提供了土壤,而且浪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和物力——该做的事没做好,公众不认可;想做的事没做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干部有怨言。
究其原因,“一票否决”事项过多与一些部门、地方的工作方法简单、责任意识不强有关,与一些地方存在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同时,暴露出一些上级部门不愿动脑筋思考更符合实际的考核方式,只想推卸责任,转移压力和风险;暴露出一些地方基层政绩评价体系和指标构建不科学、不合理,存在急功近利、敷衍塞责的心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底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提出除中央和省级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和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这等于发出了严控“一票否决”、为基层减负的整肃令,也为形式主义划出了“红线”。要落实好这一要求,一方面要评估、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退出的退出、该改进的改进,另一方面要探索更加科学的激励手段和考核制度,将日常考核、民意考评结合起来,以实绩论英雄,以实效论功过,让基层减负年的“红包”惠及所有基层干部,给形式主义加上“紧箍”,给基层治理加油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