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讯 (通讯员徐益敏、夏可仁)“对这个结果,我很满意了!”“事情了结了,我们公司也是松了一口气,补助金我们会按约定汇过去的。”近日,申请人何师傅与被申请人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一案,在温州鹿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解成功,双方均表示很满意。这是自鹿城区总工会入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来,调解成功的代表案例之一。
2019年3月,申请人何师傅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8月份在某建设项目工作时被混凝土碎块砸伤左眼,后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因工致残等级为十级。因不满意公司的补偿方案,何师傅提出了劳动仲裁。区矛调中心接到工伤案件后,先行转到工会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的居中调解,向该公司阐明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7月3日,鹿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正式揭牌运行,设有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联合接访、劳动监察仲裁、矛盾纠纷调解、综合信息指挥、警务服务、心理服务等8大功能区,全区23个部门力量进驻。
鹿城区总工会作为首批入驻该中心的单位,在中心设立工会调解室,由工会干部和工会法援律师志愿者长期坐班,向存在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按要求进行调解,向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中心3号劳动仲裁窗口受理劳动纠纷类案件后,一律转到鹿城工会调解室开展第一轮调解,鹿城工会调解室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从职工角度开展调解,让职工更易接受,调解率更高,并真正实现职工“最多跑一处”,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
调解室入驻中心以来,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20余次,受理了13起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案件:
申请人小刘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主管工作,同年9月小刘请事假回河南老家,10月回来后公司即让小刘不用来上班了。其间公司一直未为小刘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等。申请人依《劳动法》提出劳动仲裁,经过鹿城工会调解室法律援助律师的调查、取证、调解,申请人自愿放弃仲裁诉求,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000元,调解成功。
申请人小黎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工作,应聘时双方协商好工资为每月7000元,年终奖最低3万元,加班另给加班费,其间该公司一直未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未按约定给付年终奖,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工会调解室法律援助律师经过调取大量的资料,明确了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存在加班情况、月工资7000元等事实,经过调解,申请人自愿放弃仲裁诉求,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2万元,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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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纠纷先由工会进行调解,这个做法很好,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鹿城区委书记姜景峰近日在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研时对工会入驻中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鹿城总工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前期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到首批入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此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切入口,积极完善职工劳动纠纷调解模式,加强劳动纠纷调解能力,在职工维权工作上持续发力,切实提高职工满意度,为平安鹿城建设贡献工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