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份以来,襄城区总工会、襄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化解22起劳动争议纠纷。
5月15日,工作室受理法院委派“湖北某公司与殷某等6名职工劳动争议案”,原告以公司未实际开业经营为由,不服某劳动仲裁委仲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结果,申请法院判决与6名职工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必支付劳动者工资。接到案件后,调解员迅速研判案情,于6月5日上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湖北某公司认可与殷某等6名职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支付6名职工工资5.7万元。
6月11日,工作室受理法院委派“陈某、周某等16人与襄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原告陈某、周某等16人以公司存在漏缴社会保险为由,向某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因相关程序问题而被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法院判决襄城某公司补缴漏缴社保。接到案件后,调解员迅速研判案情,于6月16日上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襄城某公司补缴漏缴的16名劳动者社保,涉及补缴金额70余万元。
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有效缓解了劳动争议双方对立情绪、减少了职工维护权益的诉讼成本,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对于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襄阳市总工会、襄城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