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取财”,从字面来看,意为借他人之手,取得钱财。在腐败问题中暴露出的,是某些党员干部假借商人之手,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或接受贿赂——
一个“借”字几多猫腻
漫画 孙宝欣 作
近日,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情况公布。其中,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在对广东省委的反馈意见中指出,要严肃查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等腐败问题,直指“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够彻底,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并要求各被巡视单位党委坚决破除“圈子文化”,严厉整治官商勾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始终绕不开的重要话题,“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建设“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强调政商交往既要坦荡真诚,又要关系清白、纯洁。
然而作为巡视反馈中的一个新词,“借手取财”四个字,反映了当前个别地方的政商关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手取财”作为政商关系的“畸形产物”,它的发生、原因、背景及如何避免,都需要我们探讨研究。
变着花样掩人耳目
“借手取财”,从字面来看,意为借他人之手,取得钱财。在腐败问题中暴露出的,是某些党员干部假借商人之手,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或接受贿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系列贪腐案件,许多落马官员都与不良的政商关系有关。不少腐败官员既想当官又想赚钱,想方设法企图从商人手中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而一些不法商人“信权不信法”,热衷于“潜规则”,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更是变相地刺激了“借手取财”行为的发生。
从本次被巡视的广东省来看,“借手取财”的案例不少。自2013年开始,广东科技系统70余人涉腐被查,其中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广东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广东省科技厅原党组副书记张明、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等4名厅级干部。
而这些落马厅级干部多数涉嫌受贿,其中,贿送期权、“干股”已成为科技领域利益输送的新途径。如李兴华就被指控接受多家公司贿送的“干股”约2160万元,并受贿1991万元人民币、110万元港币和3万美元。
一方寻租,一方求财。无独有偶,2017年7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原调研员、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行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1年,曾小华请托时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东莞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采购项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帮助,其本人分别从上述公司获利人民币1200万元和约2305万元。曾小华为感谢和继续得到刘志庚帮助,于2007年送给刘志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别墅一栋,价值人民币约2617万元;2008年经刘志庚同意,送给刘志庚儿子刘文锐路虎揽胜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约141万元。
一边是手握行政权力的领导,一边是游走商界的“生意人”。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下,“掌权者”“借手取财”,与商人关系模糊暧昧,在行使公权力时,不知不觉地偏袒利益关系企业,最终深陷犯罪泥潭。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官员和商人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规则,难修正果。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可以“近”但不能“粘”,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
有义羲交情可久,财从道取利方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党员干部只有在收到一纸处分时,才幡然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