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英烈荣光永续传扬——写在英烈保护法施行之际-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让英烈荣光永续传扬——写在英烈保护法施行之际

2018-05-01 10:32:14 新华网

  传承发扬英烈精神

  “壮别天涯未许愁,尽将离恨付东流。何当痛饮黄龙府,高筑神州风雨楼……”在河北乐亭县的清平书社,悠扬的三弦琴声伴随着悦耳的大鼓声,鼓书艺人戴丽艳正在一遍遍唱诵着革命烈士李大钊的故事。

  “英烈保护法的出台,让为英雄正名的行为有法可依,更有利于传承英烈精神。一个尊重英烈、保护英烈的民族是有希望的。作为一名歌颂英雄的民间艺人,我为这部法律的出台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戴丽艳说。

  英烈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贯彻实施好英烈保护法,就是对英烈精神、民族精神的最好继承。

  “建立长效机制,要靠法律的规范,但法律不是目的。我们要依靠价值观念、价值系统来树立以英烈精神为主的信仰信念。”国防大学军队政治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公方彬说。

  英烈保护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传播英烈事迹和英烈精神,不应仅仅是一种文化自觉,更应是依照法律要求进行的规定性教育活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认为,英烈保护法正式施行,意味着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让青年一代更加意识到肩上责任之重大。

  苍山巍巍,江水泱泱。英烈精神,永续传扬。

  张建军表示,要以英烈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致敬英烈、传承初心,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让伟大的精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参与记者:任丽颖)

1 2 3 共3页

编辑:王妍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潮起海之南——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

  • 专题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

  • 专题

    2018新春走基层

  • 专题

    奋斗·劳动者之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