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总坚持以“三力”为抓手 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m.auribault.com2014-11-10 11:39:1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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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引入活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近年来。市总工会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总工会重点工作和总体目标,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引入体制活力,先后下发了《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指引》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标准》等。并通过广播、板报、内部网站、征求职工意见和问卷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层层落实目标,严格责任到位,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确保了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二是实行任务量化制。市总工会将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和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计划任务分解到县(市、区)、量化到企业、细化到工会,纳入企业民主管理指标评比范围。三是实行工作激励制。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依法主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各县(市、区)根据省、市总的要求,坚持抓重点,对建会企业建立各项工作体制;重点抓,对建制企业建制质量实行激励机制,使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共同促进、协调发展,极大地调动了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