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元共治为途径,缔造全民共享的幸福城市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公园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需要把“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园城市建设、共享公园城市发展成果。
公园社区作为公园城市的基层治理单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治理的重要城市网络节点。要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的作用并形成强大的合力,就要统筹好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建立“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市民”公园社区发展共同体,实现多元主体同向发力。
在公园社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采用社区“共同缔造”的理念,让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和空间治理的各个环节,政府管理部门要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意见尽可能地反映到规划建设决策中去。在政府组织下,将原来“自上而下”的社区规划转变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公共参与式规划。以公园社区建设为依托,凝聚社区共识,共同建设美好社区。社区共同缔造重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公园社区共治”。社区治理和管理的核心区别在于其决策过程是一个多元利益主体协商的过程。公园社区建设从管理到治理这一演变历程,深刻地体现了社区发展必须坚持公共参与和协调治理的基本理念。公园社区共治是通过调动社区基层管理部门、社会企业或组织与社区居民等多元行动主体来促进社区的公共性发育,主要体现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治理过程由传统的行政管控转向共商、共议、共决的民主协商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载体就是社区公共空间的塑造。社区共治需要制定差异化的治理保障机制,明确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的责任义务与合法权益,搭建居民多元参与平台,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完善社区议事的权责分配与组织机制。
“公园社区共建”。公园社区的建设过程应该同时包含物质空间、精神文化与制度建设和城乡居民自身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推进社区共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路径。政府赋权和调动社会机构及企业资源开展合作,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实现高效管理。同时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培育社会组织,协同政府开展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市民参与社区规划设计和建设,对社区各项建设内容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
“公园社区共享”。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社区发展中的基本体现。公园社区建设应满足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要根据不同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因情施策,更要补齐短板,帮助困难人群、困难家庭、非户籍人口共同分享城市发展建设的各类成果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国外社区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社区的共享性越多,其凝聚力越大,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也越强。
成都公园城市建设方兴未艾,任重道远。把握公园城市的共享价值取向,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城市是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初心和使命。以公园社区这一基本单元的规划和治理作为公园城市建设的纽带,统筹政府、社会、市民多元主体组成的社区发展共同体,通过共治、共建、共享形成强大合力,共同造就环境品质有魅力、社区功能有活力、永续发展有动力的公园社区,共同建设全民共享的幸福城市。
(作者系同济大学教授,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总规划师,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